发货须知 国内出发货物发运 1.索取、填写货物托运书。请按货物托运书填写:目的站、收货人姓名、收货人地址、收货人邮政编码、收货人联系电话、托运人姓名、托运人地址、托运人邮政编码、托运人联系电话、货物名称、件数、包装、重量、是否投保运输险、储运注意事项、托运单位、经手人身份证号码、经手人签名等项目。填写务必准确、清晰。 2.将填写好的货物托运书交安检员并将货物通过安全检查。为保证乘机旅客、交运货物、飞机的安全,货物必须经过X光机或安检员的检查。 3.经过安全检查的货物由工作人员过秤。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,计量单位为公斤。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。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1公斤时,按1公斤计算。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,计算单位为0.1公斤。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,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**过80公斤,体积一般不**过40X60X100厘米。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,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**过250公斤,体积一般不**过100X100X140厘米。**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,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,确定可收运货物的较大重量和体积。每件货物的长、宽、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。每公斤货物体积**过6000立方厘米的,为轻泡货物。轻泡货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计重。 4.将填写好货物重量的托运书交工作人员制单,出票工作人员根据货物托运书填开货物运输凭证和发票。如对货物投保运输险,请明确告诉工作人员。 5. 交付运费后,从工作人员处拿到发票及货单即完成货物托运。 国际出发货物发运 1.向报关行提供相关出口证明及材料,包括箱单、发票、合同及报关委托书,以便我司向海关对货物进行录入及申报。 2.申报成功后,向承运人或代理人预订航班舱位。 3.货物运抵机场物流中心后,需向报关行提供运输工具车辆的基本信息,包括车身自重及车牌号。 4.到物流中心营业厅填写托运书,办理安检及入货手续。 5.货物入库及称重后完成,返回营业厅缴纳运费并开具单证。 6.提供国际到达货物的代理报关、报检服务。 业务咨询电话: 客户可直接拨打(货运业务) 传真:0531-88999571